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
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怡
作》
亚通 2023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 商品 类套
保交易业务,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
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
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
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表一列示的 51 家银行申请不
超过等值 80 亿美元(含)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
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
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上述 80 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白糖、粮
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套保交易额度。
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
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提高套保效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还允许由公司控股的深
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
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
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 司、
湖南怡亚通智慧供应链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为主体向表一列示的 51 家银
行申请操作。公司及其控股的上述子公司可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
总额度不超过 80 亿美元(含)。
表一:
序号 银行名称
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向表二中列示的 26 家银
行及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海云汇(香港)有限公司、乒乓智汇有限公司申
请不超过 80 亿美元(含)
(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
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
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上述 80 亿美元(含)
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额 度。
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
风险业务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
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
表二:
序号 银行名称
序号 银行名称
为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私人印鉴章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公司负责。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易损失。
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积极应对,妥善处
理。
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开展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 160 亿美元,超过部分须依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内控
制度》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衡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及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
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查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文件、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公司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控制度。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与日常经营
需求相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应内控制度,建立
了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公司 2023 年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
公司 2023 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易中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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