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婚前买房陷阱,加了名字却背上了房屋债务!

发布时间:2023-01-10 21:12:03 来源: 学渣丁律师

大家注意了,如果你是在婚前和另外一半一起买房,可能有陷阱,一定要小心!

小夫妻俩买婚房,男方付全款购房,在婚后把女方的名字加到了产证上,但是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欠了一半的购房款????

真实案例:


(相关资料图)

A和B打算买婚房,A提出要出钱付首付,B很大方的说:不用担心,我能全款买下房屋。A担心这个房子与自己无关,婚后自己随时会被赶出去,便询问B:那这个房子婚后能加我的名字吗?B依旧很大方的加上了A的名字。结婚后不久,A和B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了变更登记。

5年以后,A和B打算离婚了,A要求分割上述房屋,谁知B竟然告诉A:这个房屋都是B父母付的,如果要分这个房屋,那么A也要还一半的钱。

结婚5年来,A才第一次知道自己居住的房屋是B父亲全款支付的,而且B还拿出了5年前和他父亲签订的一个借款合同,上面写着借款额320万元,利率12%。

面对这样的状况,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

第一,B和他父亲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

第二,婚前借款购房行为系B的婚前个人债务,但是因为这个债务的产生是为了购买婚房,而婚房在婚后也是由A和B共同所有且共同居住的,所以婚前的个人债务就转化为婚后的共同债务。

因此,如果B父亲找A要求偿还购房款,法院一般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这个时候A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而且B的父母为了防止婚房被分走一半,还提前签订了借款合同。

小编提请注意!!!夫妻购房一定要搞清购房款的来源,是来自于第三人?还是来自于某一方父母,如果是来自于某一方父母,那么要明确这个款项的性质是赠予还是借款。

在某一方婚前借款购置婚房的情况下,另一方会因为婚后共同所有共同居住房屋而背上共同债务。

遗产管理人?亲属欠债,又去世了,这样处理!

夫妻假离婚,不复婚怎么办?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学渣丁律师

标签:

Copyright   2015-2022 人人创新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23326号-36   联系邮箱:8557298@qq.com